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
关于2015年本科生创新项目以及毕业论文使用实验室的规定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2015(04)号
根据学校安排及项目执行进度,2015年各级各类创新项目开始启动,于2015年3月23日开始办理实验室进驻及实验仪器借用手续。毕业论文实验同时展开。为规范实验室的使用,不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工作,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行,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经过研究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
1. 需要借用实验室的学生,需提交实验室借用申请单(包括实验室使用详单)一式三份,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,经指导老师、实验室管理技术人员签字后,将申请表交到相应实验中心签字后方能使用。
2. 如需借用仪器,请填写仪器借用申请单,经指导老师、仪器负责老师签字后,将申请表交到相应实验中心签字后方能使用。
3. 申请借用实验室获得批准后,要遵守实验室负责老师的安排,不服从安排者取消使用实验室的资格。
4. 实验过程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实验室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擅自挪用正常本科教学正在使用的仪器和试剂。否则一经发现,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。
5.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并登记。由于实验操作不当损坏了仪器,按学院有关仪器损坏与赔偿制度执行。
6. 若仪器损坏不上报,学院将追查借用实验室的同学。若无法找到责任人,借用实验室的学生将共同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。
7.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和整齐。离开实验室,注意关闭水电,特别是关闭仪器电源,以及注意确认关闭窗户。
8. 不得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9. 不得擅自配实验室的钥匙,项目结束后将钥匙交还实验室管理人员。
10. 严格执行报账制度。
11. 根据实验中心废液处理的要求,先自行装好废液,再交到实验中心药品库统一处理。
12. 废液处理要求:废液装在有盖子的瓶子里,要装满;废液瓶上要注明废液的成分;废液瓶放在结实的纸箱里,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;实验中心规定时间内统一回收,时间另行通知。
13. 项目完成需由实验中心(化学实验中心、生物实验中心和分析测试中心)签字后方能上报学院。实验中心签字的依据是实验室借用申请表、实验室使用详单和实验仪器的借用申请表。
14. 学院依据指导老师、实验中心的意见填写最终评价意见。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实验中心
2015-3-5
附件为具体的要求及表格: